*參加者須為年滿十八歲的香港居民 *電視廣播有限公司,電視廣播出版有限公司員工及家屬不得參與,以示公允。 *截止日期:2008年4月18日,晚上12時 *如得獎者於節目播映後一個月內仍未能取得聯絡,則其得獎資格將會自動作廢,得獎者不得異議,特別註明除外。